第十六章 丽莎的脖子开始变红-《美利坚从流浪汉开始逆袭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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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丁胖子广场在蒙特利公园市,位于圣洛都城区西部。

    它是很多华人到达美利坚的第一站。

    至于丁胖子这个名字,则源于一位姓丁的华人老板。

    起初,这位丁老板只是在广场上开了一家旅行社,做华人赴美的机票、签证业务。

    后来到八十年代,生意越来越好,丁老板买下诸多店铺,把丁胖子广场打造成了一个小型的商业中心。

    丁老板的生意做的很大,也吸引了很多其他华人商家来这里开设餐馆、超市、理发店、金店、药店等。

    最终形成了繁荣的华人商圈。

    最繁华的时候,每天有上百辆大巴拉着华人来这里消费。

    而后来真正让丁胖子广场火出圈的,是另一批人。

    一些拿不到签证的华国人,从各种渠道走线,偷渡进入美利坚。

    来之前,他们看的是中文互联网上宣传的一美元炸鸡、不花钱捡别墅住等等。

    真落地美利坚后,他们才发现,身为偷渡者,很难被美利坚的秩所容纳,只得来丁胖子广场找工作。

    也就是打黑工。

    成大器的前身就曾到一家中餐厅刷过盘子,因为干的比老墨慢,天天被老板克扣工资。

    最后实在忍不下去,流落街头。

    “这里看起来很破旧?”

    丽莎打着方向盘,不解的问成大器。

    “光鲜亮丽的餐厅千篇一律的整洁,好吃的餐厅各有各的特点,相信我。”

    成大器也是第一次来,但他前世听朋友们聊起过美国的中餐厅。

    在美国,如果你是一个不会说中文的,那么中餐厅大概率只会给你上改良中餐。

    但你会说中文,就能解锁隐藏菜单。

    具体有什么菜,要看后厨的师傅是哪里来的。

    但不管哪家中餐厅,只要请的有正经中国厨子,都能做一桌还不错的川菜。

    “路边的牌子都是华文,这里就是唐人街吧。”

    丽莎感觉有点新奇,她只从电视剧里看到过唐人街。

    美国的几个大城市里都有高度集中的华人聚集区。

    它们的历史,最早可以追溯到清代,当时的唐人街主要由铁路华工组成。

    到今天,一百多年发展下来,当年的铁路华工已经传了七八代。

    伴随着新一代华人移民的涌入,唐人街的规模也越来越大。

    当然,丁胖子广场充其量就是小唐人街,它也被称作小台北。

    “这里最早是台湾人建的,华人把这里叫小台北,算是唐人街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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