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“明日一早,我亲自带人去他店里。” 欺负小商小贩是穆弘的强项,他过去在揭阳镇就是做这个的,病大虫薛永耍把式卖膏药,就因为没有孝敬穆弘兄弟银两,差点被沉到江底。 而出手帮助薛永的宋江,更是险些被两兄弟杀死。 这种恶霸去欺负一个开店的,根本不用演,本色做自己就够了。 五更时,阮小七早早起床。 他穿戴整齐,穿过院子来到临街的烧鸡店。 开门后,先点上店里的油灯,然后点燃三支香,恭敬的朝【生意兴隆】的匾额拜了拜,趁着邻居们还没起床,先去打了两挑水,开始烧水。 水烧开,天也蒙蒙亮,小七吹灭油灯,提着尖刀来到院中,挑了四十多只收来的肥鸡挨个儿宰杀。 过去担心卖不完,他每次都做二十多只。 但昨晚出了五两银子,加上今天镇上有集会,小七打算多宰杀几只,到时候让母亲看店,他挑着烧鸡去镇上赶集,尽早把损失的银子赚回来。 五两银子啊,距离媳妇儿又远了一步。 小七一边忙活,一边摇头苦笑。 过去打鱼为生时,没啥奔头,没觉得日子有多难。 但现在有了奋斗目标,有了正经生意,反而觉得一切都那么难,好像无形中有张大网牢牢拽着,阻止他上进。 “鹏举说跨越阶级是最难的,等我以后娶了媳妇儿,这算不算跨越了阶级?” 小七用刀麻利的切开鸡脖子,大拇指和食指捏着鸡头,让血全部流淌到盆里。 等会儿隔水蒸一下,就是鸡血豆腐了,一文钱一块,村里几个穷苦人家很喜欢买,做菜时切一些进去,也算是沾了荤腥。 放完血,开始褪毛。 褪下的鸡毛也得攒着,镇上有人收,据说洗干净可以做成鸡毛掸子,城里的大户人家会用来扫灰尘。 小七不懂这些,只觉得扫灰尘不应该用笤帚吗? 城里的人就是娇气,扫个灰也得用鸡毛。 褪完毛,小七把鸡全都清洗一遍,确认没有鸡毛,然后抓起尖刀,从鸡肚子的位置下刀,将鸡开膛。 接着在鸡脖子的位置上切几下,割断气管和食道,把内脏完整的取出来。 鸡肠、鸡肝、鸡心、鸡肫这些全都要,村里的孙员外喜欢吃,每次买都会多给几文钱,很讲究。 至于鸡肫里面那层金色的膜,更得小心收好,镇上的药房专门收购,价格还不低,叫劳什子鸡内金,说是能治胃病。 等所有鸡全都收拾完,他清洗一下,然后将鸡吊起来控水。 而阮母此时也已经做好了早饭: “我儿,去吃饭吧,剩下的活我来做。” 阮母提着一个小凳子,坐下来开始翻鸡肠,清理内脏,顺便把褪下来的鸡毛摊在竹帘上晾起来。 镇上收鸡毛的李老四很挑剔,鸡毛湿一点,就会扣钱,甚至拒收。 小七来到厨房,见到了今天的早饭。 一碗杂粮稀饭,两个白面馒头,一碟小咸菜……过去每天早上是两个沾满芝麻的胡饼,昨晚出了五两银子后,母亲把生活费也降低了。 这样也好,开源的同时也要节流嘛……小七端起稀饭喝了一口,抓着馒头吃了起来。 早饭过后,他把控了水的鸡取下来,鸡腿折断塞进鸡的肚子里,鸡翅穿过鸡脖子,从嘴里伸出来。 将鸡做成经典的元宝造型后,开始抹麦芽糖,这样炸出来色泽更好。 阮母把所有内脏都清理干净,还特意将鸡肠捅开反复清洗,然后再卷起来打成捆儿,卤的时候不容易煮烂,卖的时候也方便挑选。 就这样,母子俩一直忙到太阳升高,才把烧鸡卤好。 但这会儿还不能卖,得再泡一会儿,让烧鸡更入味。 “孩儿待会儿去镇上赶集,若是有客人来买,母亲就称重收钱吧。” “我儿且去,家里有老身呢。” 很快,村里的孙员外拄着拐杖过来,买了一斤鸡肝,两套鸡肠,三斤鸡肫,给钱的时候,特意多给了五个铜板。 阮母趁着这个空档,做了杂粮饼子让小七路上吃,顺便又给院里的鸡喂了粮食。 烧鸡泡好,小七盛到一个陶桶里,盖上盖子,放在驴背上,一手拿着饼子大口啃着,一手牵着毛驴去镇上卖烧鸡。 他走后,阮母来到临街的烧鸡店里,把幡儿挑起来,准备做生意。 阮氏烧鸡的幡儿刚挂出来不久,穆弘就领着燕顺,在几个喽啰的陪同下溜达着来了。 两人本想大早上就来的,奈何昨晚喝酒太迟,以至于睁开眼就到了这会儿,脸都没顾上洗,就急匆匆的乘船过来,打算赶紧完成军师交代的任务。 不管穆弘还是燕顺,都对阮氏兄弟没什么好感,甚至可以说,他们这些后来者,对梁山的元老派没什么好感。 两人都是宋江收的小弟,跟不思进取的晁盖有着天然的矛盾。 现在有机会对付元老派的人,自然不吝手段。 走进烧鸡店,看到阮母一个人在,两人就知道来晚了。 不过来都来了,该找茬也得找茬,毕竟军师交代的大事得赶紧完成。 “两位客官好,需要点什么?我们家的烧鸡有口皆碑,都是今天现做的。” 穆弘环视一周,看到了墙上挂着的【生意兴隆】匾额,下面居然还有香炉,看来军师说得没错,阮小七确实很在意。 他指了指匾额,开始找茬: “这个匾额卖吗?” “这是贵人赏赐之物,不能卖。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