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殷长瑶这一反口,咬得是又狠又稳。 她哭哭啼啼地说:“哥哥,是屈修文强迫了我,他,他突然从门外闯进来,我根本不晓得,我想反抗,可是,可是我没力气,呜呜呜……” “……我反抗不了,就被他得逞了,后来,殿下无意来了发现,我,我太害怕了,没顾上解释,嘤嘤嘤!” 她直接把黑锅,全扣给屈修文了。 毕竟,咳咳,在显庆帝这个名满京城的‘孝女’(孝顺女儿)面前承认,她跟晧月公主的驸马两情相悦,情不自禁…… 有点难。 她真怕被诛九族。 而且,她哥哥已经给她和屈修文的行为下了结论,广而告之了,在屈修文废掉,没利用价值的情况下。 殷长瑶怎么可能打哥哥的脸? 她当然要承认了。 于是…… 屈修文就完蛋了。 古代世界是承认一条律法的。 那就是‘奸出妇人口’! 古代妇人,若有因强迫、通奸、苟合、合谋,嘏上至公堂官员面前,只须妇人讲出犯人或奸夫是谁即可。 无需证据。 无需调查。 指谁就是谁! 此条法律,在现代当然是行不通的,但在古代却很合理,毕竟,古代女子失身,平民百姓要么沉塘,要是上吊,要么孤老终身,贵族富户们也大多自尽,或是自请出家,哪怕疼爱女儿的,都得匆匆低嫁,而且要低到难以想象的地步。 更别说,失身失到需要上公堂,广而告之的地步了。 那绝对是九死一生。 甚至十死无生的。 所以,律法才会规矩:奸出妇人口,指谁是谁! 毕竟,人家都愿意舍掉未来,甚至性命来求个公道了,肯定要执行啊。 所以…… 殷长瑶是个妇人,她还是地位尊贵的郡主。 她实名指证——屈修文对她强行苟且之事,又有一众贵妇、贵女、官员、侍卫们作证,哪怕屈皇后和理国公夫妻拼命替他争辩! 可惜啊,没有用。 显庆帝并不打算偏向屈家,他打算把殷、屈两家的仇恨做实,于是…… “先把屈修文压进天牢,暂时关着吧,至于他的案子……嗯?让内务府,大理寺和刑部同审,商量出个结果,是流放还是徒刑,到时候递折子进来,朕来决断。”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