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1章 成就感-《律师本色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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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本法庭经过公开审理,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,听取了公诉人的指控,被告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辩解、陈述以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,法庭审理结束。

    现在休庭十分钟,稍后进行当庭宣判,把被告人带出法庭。”胖法官说完,敲响了法槌。

    坐在下面的欧阳总向方轶投去询问的眼神,方轶微微点了点头,示意他再等等。

    十分钟后,书记员要求全体参加庭审的人员起立,胖法官宣读判决结果:“……欧阳杰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,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。

    鉴于欧阳杰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且其血液酒精含量较低,情节轻微,可以免予刑事处罚。

    依照《刑法》第133条之一第一款、第67条第三款、第37条之规定,本院判决:欧阳杰构成危险驾驶罪,免予刑事处罚。五日内法院会送达判决书。”

    当听到“免于”两个字后,方轶悬着的一颗心终于可以放下了,这已经是他此前预料的最好的结果了。

    如果方轶不是本案的辩护人,从一个法律工作者的角度来看,他觉得这个案子法院判处缓刑更为妥当。但他是律师,而且是辩护人,他只能奔着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方向去努力,因为这就是他的职责。

    宣判完毕后,欧阳总让护工将坐着轮椅的欧阳杰推出了法庭,然后他走过来紧紧的握着方轶的手,眼神中充满了感激,最后憋出一句“谢谢!”

    方轶微笑着点了点头:“先回去吧!下午欧阳杰还有恢复训练。”

    从法院出来,方轶给师兄周慎发去微信,告诉了他判决结果。发完微信,他抬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天空(雾霾还是很严重的),他再一次感受到了刑事案子带来的成就感。

    中午周德光正在吃饭,手机短信提示音响起,是助理发来的:欧阳总的儿子被免于刑事处罚!

    方轶感觉有些疲惫,但是心情很好,下了公交车,在长途车站旁的路边面馆点了一碗刀削面,多放了些辣子。天气很热,面馆内开着空调,屋里坐满了食客,刀削面的味道飘荡在空中,闻起来很诱人。

    正在他秃噜秃噜的吃面条之时,电话响了,是兰姐打来的。

    (本章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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