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六十七章马翠芝案一审之二-《请个律师打官司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“姓钱的说我给秋之娘三万元彩礼是对的,秋之的娘要是没有我这三万元彩礼,早已归西了。我们家秋之是个孝顺的孩子,入赘我家多年,对俺老俩口如生父生母,对我女儿也是知冷知热。我女儿马翠芝平常就是在家带孩子,家里家外的活都没干过。地里的农活都是秋之一个人干的。因为我们老俩口打沙挣钱,也没时间干农活。秋之干完农活回来家,还烧水做饭,打扫卫生,喂猪喂鸡全包了。凭良心说,秋之不舍得我女儿干一点活。我亲眼看过。我女儿晚上让我女婿顾秋之为她洗脚。为她洗完脚还得把洗脚水端外边倒掉。稍微慢一点,就被我女儿喝斥打骂。”马楼儿娓娓道来。

    “你女婿顾秋之是否打过骂过马翠芝?”郭亚萍问。

    “从来都是我女儿打我女婿,骂我女婿,借给我女婿十个胆子,他都不敢打骂我女儿。”马楼儿回答。

    “你女儿为什么这样做?”郭庭长继续发问。

    “我女儿的魂被马大华勾走了,就是上次出庭作证的那个死胖子。我女儿中了他的诡计,吃了他的迷魂药了。“马楼儿急得眼泪流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原告马翠芝和马大华是否有过不正当男女关系?”刘大权发问道。

    “有过,打小就是在一起长大的邻居。两人经常在一起鬼混。好在秋之是个宽宏大量的人。从不与他们计较,但他们两人就得寸进尺。”马楼儿郑重地回答。

    “原告马翠芝,你对证人所说的话是什么意见?”郭庭长的语气仍然是那么随和。

    “爹说的是实话。但这都不怪我,我当初就不同意和秋之结婚。我和马大华是一个村子的。我们从小就在一起,我爱的是马大华。但爹硬是把我们拆散,把顾秋之招作上门女婿。爹所做的这一切根本不是为了我的幸福,而是为了他传宗接代。说白了,爹就是把我当成了传宗接代的工具。”马翠芝激动地说。

    “难道马大华不能传宗接代吗”郭亚萍插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我和顾秋之结婚之前,就与马大华有两三年的男女关系。但我没有怀孕,我们都到医院查了一下,是马大华不能生育。”马翠芝答道。
    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