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八章 立契(加更二)-《锦衣状元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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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这……”

    李班主面色不善,差点拂袖离去。

    于三道:“这是我们东家,别看年岁小,有官家背景,腰缠万贯呢。”

    李班主脸上露出不屑的笑容。

    拿我开涮呢?

    一个熊孩子,腰缠万贯?

    那是他自己的钱吗?

    朱浩笑道:“别听小三哥胡说八道,不过是做点小本生意……李当家是吧?谈谈交易细节吧……虽然我没太多钱,但书场是我抽空开的,让于掌柜帮我看着,现在要买个完全属于自己的戏班子,唱自家写的戏。”

    李班主面带傲色:“唱自家戏?无知,还是狂妄?”

    朱浩并不愠恼,笑嘻嘻道:“小地方的人,就当是狂妄无知兼而有之吧,价钱最重要不是吗?于掌柜,先给他看看订金。”

    随着朱浩话音落下,于三马上把带来的木匣打开。

    里面是朱浩这几个月赚的家当的一部分,上来就有五十两。

    李班主眼睛都看直了。

    年岁小,但架不住出手阔绰……这可比别的跟他谈生意的人要实在得多。

    “这怎么好意思……”

    李班主说着就要伸手去拿木匣。

    于三喝道:“李当家你这是何意?”

    李班主不解:“不说是订金吗?”

    于三道:“那只是客气的说法……就算是订金,你是不是也先把契约什么的先拿出来?卖身契总该有吧?戏子的乐籍没问题吧?当我们没跟戏班子接触过还是怎么着?”

    李班主这才收起倨傲之色,从一旁拿起个包袱,打开后里面是油纸包,再里面便是厚厚一叠契约。

    “都是乐户,咱戏班子有几人签订了卖身契,其余则不是,相当于长工契,戏班里女眷多成家,别惦记人家身子……但若只是让陪酒,唱个清曲,也不是不可,‘男记四十大曲,女记小令三千’,各有所长。

    “连同乐师在内一共十六个人,契约最长者十六年,最短者一年,到时可自由脱离戏班,不得约束……但若其没有出路,也可续约……”

    李班主说这些话时,就像是要把自己珍藏已久的宝贝让给他人,脸上多有不舍。

    总结起来。

    戏班子十六个人,都是乐籍,有男有女,分俊丑。

    在大明,乐籍是一个特殊的群体,属贱籍的一种,世袭,良贱不得通婚,意味着乐籍男只能娶乐籍女,无科举权,只能世代以声色娱人。

    俊俏女戏子的契约最值钱,这种契约约定未来几年只给戏班打工,相当于长约,本身并不是卖身契,没法拿着契约直接把人卖到秦楼楚馆。

    等于是卖艺不卖身!

    但真有那有权有势之人听弹唱,非要在声艺外强占美色,她们多半不敢去官府申告,只能吃哑巴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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