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章 薄纱如雾-《穿书后我被女主标记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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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看着小桃子有些落荒而逃的背影,宁曼青眼里带上些笑意,她嗅着空气中淡的几乎要闻不到的蜜桃味信息素,颇有些遗憾。

    从宁曼青房间回来的黎初投入了背词大业中,她在这里住了小半月,按照纪云要求的,早已经熟悉了这周边,除了沉浸进角色以外,黎初也得将那些台词给顺下来。

    黎初住的这个房间是主卧,布景已经布置好了,每一寸都带着‘秦暮’生活过的痕迹。

    秦暮是个外表似小苍兰似的女人,她的信息素也是这个味道。她的衣服大多也是清丽的颜色,但秦暮本人其实并不喜欢。

    那些淡色的衣服都是她妈妈秦知媛给她买的,在那之后,她也习以为常的去买那些颜色,但其实秦暮更喜欢深沉的颜色,例如黑色。

    她只有化身为秦朝的时候,才会穿那些颜色,平日里不穿,怕自己不小心透露出某些感觉,以至于让自己露出破绽。

    黎初推开了窗,外边已经是黄昏了,这个海滨城市在入夜后有晚风,倒也不显得过于燥热,楼下的那户人家的阳台上开着一片繁花,那也是剧组的布景。

    黎初还知道这栋楼的第三层有人养了只银渐层,第四层有人养了只阿拉斯加,同层还有只养金毛的。

    她来的这些天,什么都不用干,纪云就让她观察,黎初观察,然后融入。

    她行走在这栋楼间,就好像秦暮行走在她所在的那栋楼里,如鱼得水般清楚着周遭又保持着自然。

    秦暮看起来在那栋楼里住了很久,但其实那不过是她来到那座城市的第五年。

    秦暮出生在一个遥远偏僻贫穷落后的地方,她没有骗李锐,她的家乡的确有一胎生双女不祥的说法,但不是因为性别歧视,而是曾经有一户人家,那个beta怀着身孕,却被婆家和丈夫折磨,生下孩子后他的精神就极为不稳定,于是在某一天,他杀死了除了自己那双女儿外的其余人,一家十口,死了七个,最后他也自杀了。

    他说宁愿自己孩子成为孤儿,也不想让她们活在这种家里。旁人到的时候,那对女婴就在血泊里,对周遭浑然不觉的咯咯笑。但不知是哪些好事者,将真相打上玄学的幌子,说一胎双女不祥会带来灾厄,传来传去,就变成了那样。

    虽然秦暮没有遭遇过什么双女不祥,但她从小的日子,的确不好过。

    贫穷是一方面,从周遭得到的恶意也是一方面。

    秦暮的妈妈秦知媛是个omega,还是个寡妇。秦暮的爸爸在秦暮四岁的时候去世了,在外务工出了事,同乡带回来了他的尸体,还有几万块的赔偿金。

    这钱不至于让孤儿寡母生活太难,可在这个穷地方,也惹了不少人的注意。

    家里进贼的时候,秦知媛身为omega没有还手之力,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钱被搜刮,好在她把钱分成了几份藏着,还有一份没有被搜出来,但这也足够让她绝望。

    秦知媛长得漂亮,有不少beta都打她的主意,虽然那个地方又穷又偏,但是大家对法条也是有了解的,秦知媛是登记在册的omega,干部会时不时来看一看,那些人也不想让自己吃牢饭。

    虽然真的做不了什么,但是言语调戏和精神侮辱并不少,秦知媛总是会被晚上砸在门上的石子和路过的人的眼神弄得惊慌,在秦暮从小就知事,能扬着扫把把人赶走,叉腰和人对骂。

    秦知媛不想让女儿活在这种氛围里,这个有些软弱的omega决定鼓起勇气离开这个自己熟悉的家乡,带着女儿去往别的城市。

    秦暮从乡下到了城市,和母亲一起挤在逼仄的出租屋里,但她没有觉得不好过,甚至觉得比以前好的多,尽管才七岁,但她已经能做家务会做些简单的饭菜,争取在妈妈上班的时候也能把自己照顾好。

    秦知媛和秦暮都觉得,只要她们靠努力就可以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扎根,但有些恶意是如影随形的。

    秦知媛险些被熟悉的同事强/奸,虽然那人没有得逞,秦知媛想报警,那人却破罐子破摔的威胁她,说你有个女儿吧,要是你敢报警,我就带着她一起下地狱。

    秦知媛不敢赌,她似乎比待在家乡还要绝望,精神处于崩溃的边缘。在那段时间里,面对精神不稳定的母亲,年幼的秦暮的压抑可想而知。

    但也就是在这段时间,秦暮和秦知媛迎来了人生的转折与救赎。

    秦暮为了不让妈妈负担太大,去花店承接了卖花的活,她长得水灵可爱,总会有顾客愿意买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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