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这是大潮,其中不乏跟风随波逐流之人,他们或许能在龙族的遗产中分得一杯羹,但他们所能得到的,远远不如开荒者得到的多,大多是别人吃剩下的东西。 不过这依然能让不少人都混个温饱罢了。 只可惜,他们似乎都忘记了一件事情,龙王苏醒可不代表着龙王会等着混血种们找上门来,就算是有人找到了龙王,然后呢? 如果那些人识相且是个幸运儿,那说不定还有机会离开,可如果真的对龙王动手,楚子航不认为这些穿的花里胡哨,头上戴着帽子圆边帽的旅游团能对抗龙王的威势。 之前楚子航有幸在工业园见过初代种级别的较量,那强大的压制力让楚子航这种超a级的混血种都寸步难行,更别提这些鱼龙混杂,不成气候的混血种。 “嘿,这位帅气的小哥,你也是过来屠龙的吗?”一旁有人和楚子航打招呼,楚子航看了那人一眼,点头表示礼貌,并没有过多地理睬他的搭话。 这人穿的长袖衫,外面罩着一堆口袋的绿色马甲,下身是宽松的牛仔裤,蹬着一双旅游鞋,带着一顶纽约洋基队的棒球帽,还在长袖衫的背后写了几个“不到长城非好汉”的大字。 把这样的字挂在身上,真的让人感觉非常羞耻,也许在外国人看来,中国人把英文字母写在身上也会显得很神经病吧。 “你们是过来屠龙的?”路明非听到了这边的动静转过头,他仔细地打量一下,挠挠头,“好像不记得在学院里看到你们。” “我们是来北美的混血种,一般都是散人,有的时候会做猎人的生意,最近的消息传播的可厉害了,除了那些在中非或者热带雨林里信息不同的混血种,大家都赶着飞到这里见证龙王的死亡。” “拜托,你以为龙王是一只蚂蚁,一脚就能被你踩死的那种,何德何能要赶来这里屠龙,你以为屠龙是参加世博会,只要门票排队就好了?”芬格尔瞪大了眼睛。 “哎呀,当然不是的,我们这些人,别说龙王了,就是次代种和三代种都打不过,我们只是想着这件事情这么有影响力,能来这里亲眼目睹一下,也算是了却了一种遗憾。”那人笑了笑。 “屠龙是很私密的事情,不是在光天化日的都市里打架的那种。”楚子航冷冷道。 一般龙王都生活在尼伯龙根之中,而尼伯龙根是普通人无法进入的地方,对于混血种而言,进入尼伯龙根也是九死一生的事情,显然这帮人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。 “哎呀知道的知道的,我们就是想碰碰运气,运气懂吗?”男人搓搓手,笑呵呵的。 “我觉得你们还是来这里休闲度假比较好。”路明非翻了个白眼。 前面的人流终于开始走动,芬格尔拉了拉路明非的背包上的肩带,三人一起通过海关的检查。 与此同时,一架庞巴迪global express xrs轻盈地降落在首都机场,这是一架自香港起飞的私人飞机,和绝大多数人的私人飞机不同,这架飞机被漆成了黑色。 飞机刚刚停稳,舱门就打开了,迎着大风和初升的朝阳,贵宾直接跳下了飞机,根本没有等待迎接上下去的舷梯车,可即使是中型商务机,舱门距离地面也有两米的高度,更让工作人员震惊的是,她还穿着三英寸的高跟鞋,挎着大号的lv旅游袋。 酒德麻衣在晨曦中仰头,摘掉了头顶的发卡,黑发泄落如一泓瀑布,她尽情地舒展身材,卸去长途旅行的疲惫,所有围观这一幕的男性都下意识地屏住呼吸,即便只是舒展身体,她在晨曦中的侧影都美的像是一朵怒放的鲜花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