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衡阳,大街上来来往往,有着不少负刀背剑的江湖客,很明显,许多都是刘正风金盆洗手邀请前来观礼的。 郑健抹身进了一家酒楼,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,注意听着酒楼中食客们的传言。 这自古以来,酒楼客栈便是江湖传言最多的地方,毕竟谁都喜欢喝酒的时候聊一聊江湖上的新鲜事不是? 就在此时,郑健目光一凝,看到了一个人! 准确的来说,是一个驼子,形貌丑陋,但眼神却颇为凶厉。 “塞北明驼”木高峰! 郑健一眼便认了出来,原著中此人恶名罩住,阴险毒辣,没想到自己此次下山,碰到的第一个剧情熟人便是这家伙。 其身畔,还有个驼子! 郑健目光扫过,顿时心中大喜,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,木高峰旁边,不是乔装打扮的林平之是谁? 只见其灰头土脸,衣衫褴褛,哪里还有当初富家公子哥的模样,显然,还是如同原著一般,落到了木高峰手中。 郑健看到林平之的同时,林平之也瞧见了郑健,眼里顿时泛出了希望的光芒,当初有过一面之缘,他还记得这个家门口碰见的年轻人。 可下一个瞬间,林平之就收回了目光,“那位大哥年纪轻轻,绝非这木高峰的对手,我,我又如何能将他一个无辜之人牵扯进来……” 林平之此时,心中依旧存着善念,虽然他恨青城派之人入骨,亦恨眼前的木高峰,可他却不敢有丝毫表现出来。 郑健将林平之的神色变化尽收眼底,他并不笨,略微思索,便知道了林平之的顾虑,当下哈哈长笑起身。 酒楼之中,原本喧闹之极,可郑健运气之下,笑声竟掩盖了所有声音,传遍酒楼。 “塞北明驼木高峰,你不在塞北放骆驼,跑到湖南来做甚?”郑健看到酒楼安静下来,昂然开口,以他如今的实力和段位,哪里看得起最多白银的木高峰?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