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六十一章 故乡-《永恒之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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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认得?”赵云说道。
“司空剑南,后俩字是重点...圈起来。”
“好名字。”
“名字是好名字,人品不咋地。”
“有多不咋地。”
赵云随意问了一声,继续研究分身。
“那货啥都不多,就前女友多。”八字胡揣了揣手,“可这么说,方圆百里内,必有他一个前女友,没办法,人长得太帅。”
“我长得也还行。”赵云又接了一句。
“你就算了,与帅字不沾边儿。”八字胡斜了一眼赵云。
赵云没再说话,他如今这副尊荣,的确太大众了,扔在人堆儿里,一抓一大把的那种,不过,他以前的那张脸,还是很帅的。
这是大实话,月神可作证。
她的徒儿,还是颇有女人缘儿的。
小插曲过去,两人速度猛增,速行符多得是,八字胡还是百无聊赖,赵云还是那般上进,一路都在研究分身术,已多有成效。
夜,悄然散去。
这一夜,依旧不平静。
追拿梦蝶者,又遇见了几波,两人还曾与其中一拨干了一架,不敌败走,非单挑不敌,是架不住群殴,七八尊玄阳巅峰谁打得过,还好两人腿脚足够麻溜,一路狂飙了百里,终是甩掉了。
清晨,和煦阳光倾洒大地。
两人未停,曾几次看地图,距离尽头很近了,魔戒中的梦蝶,已开始融化了,假死丹药力正渐渐消退,每消退一分,冰封便会融化一分,魔戒便跟着轻颤一下,颇有将梦蝶吐出来的架势。
铮!铮!
剑鸣声频频不绝,出自赵云的分身。
疾行的一夜,他并未虚度,将分身推演的更深,不止能说话,还能施展简单的剑招了,这是一个重大突破,若继续演练下去的话,定能施展出颇多秘术,日后干仗,说不定真能帮上忙的。
“真他娘的妖孽。”
如这句话,八字胡已不知说了多少回。
口中的妖孽,说的正是赵云,真灵境的天赋,未免太吓人了,残破的分身术法,竟被他一点点演化到趋于完整了,换做他定然做不到,看来,人与人还是有差别的,天赋嘛!真个好东西。
噗!
分身又一次消散。
这回,赵云未继续研究,看向了魔戒,梦蝶冰封已消散大半,魔戒颤的愈发厉害,用不了多久,就会给梦蝶强行吐出,不要活物,魔戒也是个一根筋,但凡会喘气儿的,它是一个都不留。
“老夫掐指一算,应该是那座山。”
八字胡喘着粗气,遥指了前方,大山已映入眼帘。
忘川河的发源之地,就是那座山了,尽头便是梦蝶的故乡。
赵云当先一步,八字胡随之跟上。
待到最深处,真就有一座古镇,依山傍水,叫它古镇不确切,说是大一点儿村落更真实,两人皆走入,边走边看,这里渺无人烟,该是很多年未住人,到处狼藉不堪,街道两侧,多坍塌的房屋,且杂草丛生,落满了枯树叶,一眼望去,尽显枯寂苍凉。
“确定是这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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