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—— 警局,审讯室。 “根据铁军交待,是你,夏可望女士,以两万元的代价指使他拦截夏雨润,故意在宋泽一面前上演这出戏,他们的行踪,也是你透露给他的。你承认吗?” 夏可望坚决否认:“怎么可能,铁军是谁,我根本不认识他,再说,宋泽一是我男朋友,我怎么可能指使一个陌生人去打砸我男朋友的车?” 律师一推黑框眼镜,严肃地说道:“张警官,你们要讲证据,如果没有证据,你就是诽谤。” 张警官:“铁军就是人证,还有通话记录为证。” 夏可望指着那个号码,胸有成竹地说道:“这不是我的号码啊,我手机就在这里,打给你看。” 张警官皱起了眉头,问道:“你不会有另外的号码吗?” “没有啊,我只有一个号码,张警官,号码是谁的,你们不是可以查吗?查一查就知道不是我的了。” 是啊,可以查,那个号码没有实名认证,是个无主号码,张警官有些懊恼,原以为是铁板钉钉的案子,没想到夏可望否认了个彻底。 “还有,你说的两万,有转账记录吗?我的所有账户都可以让你们查,看看有没有转出两万的记录。” 张警官:“……” “铁军说是我指使他做的,那么,我愿意跟他当面对质。” 张警官再一次语塞,铁军交待的是现金,而且,他说他并没有见到夏可望本人,两人见面的时候,夏可望在车里,他在车外,对方主动透露了名字,叫夏可望。 这确实有点反常,这件事似乎变得蹊跷起来。 律师正色道:“张警官,在没有实质证据证明我当事人嫌疑的情况下,不该下逮捕令,你们这样办事,对我当事人的名誉有很大的影响,我们可以保留诉讼权。” ……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