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247章 佳人,桂花酒,羽毛笔-《手拿名臣系统,我在古代女扮男装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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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一车东西也只是顺带的事儿。

    信很长。

    上面的字迹小而细,似乎不是用毛笔写出来的。

    果然,开头的寒暄之后,就是描述这封信用什么东西写的,来龙去脉都说了个清清楚楚:

    “立秋这一日来了几艘怪模怪样的船,上面的人叽里呱啦了很久,才解释清楚他们是迷了路的商人。”

    “一踏上地方,有几个黑衣打扮的外邦人手舞足蹈起来,翻译说是到了黄金之地什么的,所以才如此激动。”

    “然后这几个人被乡人一船板打晕了过去,以为他们是在跳大神诅咒呢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这些人的货品有许多,只是没什么太大价值,除了一点点香料之外,少有让人喜欢的东西。”

    “他们对丝绸爱不释手,被奸滑的商人卖了次品丝绸也不在意,起码翻了三倍的价格……”

    这一段字里行间透露出一种看到冤大头的兴奋和不解。

    “这些人有一种笔有趣,是用羽毛做成的笔,沾一点墨水就可以写字,倒是十分便捷,为师写这一封信用的就是羽毛笔。”

    看到这里,许玥眼前一亮。

    对啊,羽毛笔!

    如今航海技术不太发达,没有准确的海图一般是不会轻易涉及未知的海域的,这群人应该是来自比较远的地方。

    对丝绸才会如此痴迷,这个时间段,东方的丝绸可以说价比千金。

    这一点她不太放在心上,最让许玥关心的是这个羽毛笔,冯师不愧是被钦点的运气之王,这东西价值可大了!

    好处在于随处可得。

    不挑拣的从鸡身上拔一根长羽都勉强可以写字。

    虽然比不上毛笔,可以圆转如意,发展出种种书法,但羽毛笔它便宜啊!

    降低了书写成本。

    多少人根本不在科举这条赛道上,只要认一些字,会写,会读就成了,这个时候羽毛笔就能排上用场了。

    识字率的提高对于推动社会发展是有极大的好处的,不然某个年代,也不会疯狂开展识字班了。

    而且,比如酒楼记账、运货、录人名等等不太文气的地方用羽毛笔也节省成本和时间,效率提高。

    许玥欣然一笑。

    这一次冯师又立下一功了。

      

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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