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这一车东西也只是顺带的事儿。 信很长。 上面的字迹小而细,似乎不是用毛笔写出来的。 果然,开头的寒暄之后,就是描述这封信用什么东西写的,来龙去脉都说了个清清楚楚: “立秋这一日来了几艘怪模怪样的船,上面的人叽里呱啦了很久,才解释清楚他们是迷了路的商人。” “一踏上地方,有几个黑衣打扮的外邦人手舞足蹈起来,翻译说是到了黄金之地什么的,所以才如此激动。” “然后这几个人被乡人一船板打晕了过去,以为他们是在跳大神诅咒呢。” “……这些人的货品有许多,只是没什么太大价值,除了一点点香料之外,少有让人喜欢的东西。” “他们对丝绸爱不释手,被奸滑的商人卖了次品丝绸也不在意,起码翻了三倍的价格……” 这一段字里行间透露出一种看到冤大头的兴奋和不解。 “这些人有一种笔有趣,是用羽毛做成的笔,沾一点墨水就可以写字,倒是十分便捷,为师写这一封信用的就是羽毛笔。” 看到这里,许玥眼前一亮。 对啊,羽毛笔! 如今航海技术不太发达,没有准确的海图一般是不会轻易涉及未知的海域的,这群人应该是来自比较远的地方。 对丝绸才会如此痴迷,这个时间段,东方的丝绸可以说价比千金。 这一点她不太放在心上,最让许玥关心的是这个羽毛笔,冯师不愧是被钦点的运气之王,这东西价值可大了! 好处在于随处可得。 不挑拣的从鸡身上拔一根长羽都勉强可以写字。 虽然比不上毛笔,可以圆转如意,发展出种种书法,但羽毛笔它便宜啊! 降低了书写成本。 多少人根本不在科举这条赛道上,只要认一些字,会写,会读就成了,这个时候羽毛笔就能排上用场了。 识字率的提高对于推动社会发展是有极大的好处的,不然某个年代,也不会疯狂开展识字班了。 而且,比如酒楼记账、运货、录人名等等不太文气的地方用羽毛笔也节省成本和时间,效率提高。 许玥欣然一笑。 这一次冯师又立下一功了。